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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9n1小说网 > 其他小说 > 想让我屠龙?可以,得加钱! > 第三十三章 朋友
    约翰深吸了一口烟,轻闭双眼。

    他坐在宝石蓝色的真皮沙发上,手中把玩着两枚文玩核桃。

    正宗的虎头核桃,当初约翰在中国花了四千块买的,长期的盘玩和精致护养让核桃表皮生成了琉璃般的红色包浆,如果不细看还以为是一对红玉珠子。

    约翰是个中国迷,一直以来都很对中国这个神秘的东方古国感兴趣,甚至还特意为此去学了中文,中文实在是太他妈难学了,当时几乎让约翰绝望。

    核桃很好,但是约翰的全身家当也就剩这对核桃了。

    他现在是个无业游民。

    他被炒鱿鱼了。

    没错,他被黑帮开除了。

    他是芝加哥最大的黑帮之一天秤帮的高层人员,也算是黑帮大佬,在芝加哥混的是风生水起。

    前两天帮派有个大单子,有人花六千二百万美元委托老大找一盏青铜灯。

    真他妈神经病啊,六千二百万美元去买一盏灯?!

    就因为那盏灯,约翰一夜间失去了所有。

    老大想要那六千二百万美元的委托金,又想要那盏有人愿意花天价购买的青铜灯。

    鱼和熊掌,可以兼得。

    只要把委托人干掉,美元有了,灯也有了。

    碰巧约翰碰到了一个合适的人选,那个中国少年。

    那简直就是人型坦克,行走的推土机,现实版兰博。(《第一滴血》男主,由西尔维斯特·史泰龙扮演,史泰龙也凭借该影片当选美国国家广播公司评出的‘影视作品中的十大铁血猛男形象’。)

    这个少年很有趣,如果约翰没见过他的实力,大概会以为他只是个来美国留学的普通高中生。

    那个少年救了约翰的命。

    后来约翰试探了少年几次,给少年丢了几个高难度的任务,少年全都轻松的完成。

    如果只算个人武力,少年绝对是约翰平生见过最能打的人,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……有点贪财。

    贪财不要紧,约翰最不缺的就是钱。

    最终,约翰定下决心,向老大约克举荐了这个少年。

    天秤帮花六百万美元,委托少年在交易那盏青铜灯时出手,帮他们黑吃黑,干掉买家麦瑟夫。

    计划开始的时候进行的很顺利,麦瑟夫被子弹打成了筛子。

    但在最后的关头,这个名为苏鹿的少年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震惊的事。

    他挟持了天秤帮的老大约克,要拿走青铜灯。

    一架武装直升机,两个人,一把改装版加特林重机枪,一把蝴蝶刀。

    从天秤帮几十个人,几十把枪的手上抢走了那盏青铜灯。

    憋屈,太他妈憋屈了。

    天秤帮立足芝加哥这么多年,从来都是横行霸道抢别人的,什么时候让别人抢过?

    约克动用了在芝加哥的所有人脉关系,花了几十万美元,只能查到少年的背景很深,背后的人物很大,即使是天秤帮跟他们比起来只是一只蝼蚁。

    无奈的约克只能拿约翰出气。

    毕竟是约翰举荐的那个少年。

    约翰为天秤帮卖了这么多年命,约翰可以动他,但不能杀他。

    虽然为此约翰几乎破产,成了一个全身家当只剩一对核桃的穷比,但能活下来,约翰已经很庆幸了。

    如果问他恨不恨那个害他失去一切的少年,约翰扪心自问,大概是恨不上了。

    他是个潇洒的男人,失去所有的财产算不上遗憾,能让他遗憾的或许只有失去这对虎头核桃。

    在那个雨夜里,那个少年用一把蝴蝶刀抵住芝加哥顶级黑帮老大的脖子,敢威胁几十个拿枪的黑帮。

    约翰打心底里佩服他,最起码他肯定没胆识去这么做。

    滴滴滴——滴滴滴——

    约翰接通了电话,将烟头熄灭在烟灰缸里:“你好。”

    “找工作吗?”电话里传来那个熟悉的少年的声音,用的中文。

    约翰愣住了,久久无言。

    “你傻逼吗?”

    良久,约翰缓缓开口骂道。

    神经病啊,害他失去了一切,现在还来打趣他。

    “月薪八百美元。”少年冷静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妈的,老子在黑帮的时候八万美元都入不了眼,你现在给我开一个月八百,真他妈混蛋。”

    少年犹豫了一下,说道:“九百也不是不可以……不可以,一个月最多八百五。”

    约翰心中想我来个大槽,你他妈真是黑心老板啊,我一直以为你之前贪财是装的,没想到你是他妈的吝啬啊!

    约翰苦笑着摇了摇头,仿佛自言自语的喃喃:“真没想到,我会把自己用八百五的价格卖出去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老唐点上了一支烟,看向眼前的这个少年。

    少年背着黑色的单肩包,拖着一只比他还要高大的行李箱,看上去似乎有些弱不经风。

    难以置信,少年白色的衬衫下是堪称完美的肌肉,拥有着不合常理的恐怖力量。

    更让老唐迷茫的是,自己就是和这个少年,在一个雨夜玩命,去威胁芝加哥的黑帮老大,吓退了几十个手握枪械的黑帮暴徒。

    “老唐,我走了。”苏鹿抬起手,跟老唐告别。

    “嗯,一路顺风。”

    古人分别时会惆怅的吟诗,老唐是个俗人,想不出来那么雅的句子来,只是挥了挥手,说了句撒呦哪啦。

    半个月的相处,从怀疑到信任,老唐知道苏鹿是个很神秘的人,而且是个很危险的人,但他还是愿意全心全意的去帮助苏鹿,跟他一起去玩命。

    或许,这就是朋友吧。

    不是那种有事打电话大事帮不了小事懒得帮的表面兄弟,而是……

    草,老唐没文化,也不知道怎么说。

    “有事打电话,无论天南地北,我分分钟去帮你砍人。”老唐对着少年的背影喊道。

    “照顾好你自己吧,傻瓜。”

    就仿佛周星驰的电影《喜剧之王》里那样,苏鹿笑了笑,说出了这句经典台词。

    老唐见到少年没有回头,这才偷偷抹去了眼泪。

    “他妈的,搞得还挺煽情。”

    这一别,不知何时才能相见了,我的朋友啊。

    愿下次你我相见时,你也如现在这少年模样,意气风发。

    愿下次你我相见时,无论发生什么,依旧是割头换命的兄弟。

    苏鹿,一路顺风。